中国老年书画研究会创作研究员管理办法
自2011年三代会以来,中国老年书画研究会的各项工作都步入了正轨。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,我会逐步创建发展了创作研究员队伍,这是我会的一支书画骨干队伍。2013年起,我会对老的创作研究员进行了重新登记工作。为了进一步建设好老年书画家队伍,顺应广大会员的意愿,我们将启动发展新的创作研究员工作。参照本会“会员管理办法”的有关原则,结合老年书画队伍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?一、创作研究员的基本条件
本会会员的书画作品自2014年起在本会举办的展览中荣获二等奖(含)以上的,具备一定的书画理论基础知识,具备较高的书画创作水平。
二、新发展创作研究员的程序办法
(一)具备前款基本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,填写《创作研究员申请表》,要求字迹工整,内容详实,贴上照片(另备份一张)。由两名创作研究员或老年书画组织签署推荐意见(须注明创作研究员证号或由老年书画组织负责人签字盖公章);
(二)申请人须提交一幅原创作品,提供参展获奖证书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;
(三)经本会组织审核批准后,一次性缴纳会费200元,由组织联络部办理相关手续。
?三、加强和改进创作研究员的管理
(一)创作研究员要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,服从本会管理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。
(二)创作研究员每年要向本会上交两幅原创精品,用于参加本会举办的书画展览以及书画交流活动。
(三)对发展繁荣老年书画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、艺术水平优秀的创作研究员,要进行表彰,可推荐发展为艺术委员会委员。
(四)创作研究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严重违反纪律等行为,经研究决定将取消其创作研究员的资格并通报公布。
?中国老年书画研究会
?2015年4月3日